【審計報告】回收基金申請處理時間偏長 部分申請被拒比率高達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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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3/11/29 13:59

最後更新: 2023/11/29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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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基金申請處理時間偏長,部分申請被拒比率高達51%。(資料圖片)

政府在《2014年施政報告》中預留10億元設立回收基金,截至今年3月獲批資助額為8.55億元。審計署今日(29日)發表最新一份審計報告,指部分回收基金申請的處理時間偏長,部分回收基金計劃的申請被拒比率偏高,介乎41%至51%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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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基金自2015年10月推出以來,截至2023年3月,共收到3,865宗申請,當中2,596宗申請獲批,獲批資助額為8.55億元。

報告指出,部分回收基金申請的處理時間偏長在2015年10月至2023年3月期間,已處理的申請共有3,222宗。審計署留意到,當中506宗(16%)申請的處理時間超過180天,介乎181至608天不等。環保署表示,若干宗申請的處理時間偏長,原因是申請者花了很長時間才能提供足夠的證明文件或符合申請要求。審計署認為,環保署需要採取措施,盡早完成處理回收基金的申請。

此外,審計署亦留意到部分回收基金計劃的申請被拒比率偏高。在2015年10月至2023年3月期間,已處理的3,222宗申請中,有626宗(19%)申請被拒。當中企業資助計劃、行業支援計劃、重置租金資助計劃項目和新成立及初創企業開展項目的申請被拒比率特別高,介乎41%至51%不等。環保署表示,基金秘書處一直主動採取多項措施,協助申請者提交具足夠詳細資料的申請書。鑑於部份回收基金計劃的申請被拒比率高達40%以上,審計署認為,環保署需要加強措施,協助申請者更了解申請資助所須的要求,並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請書。

報告續指,基金秘書處未能在期限內發放撥款予部分獲資助者。《標準運作程序》訂明處理回收基金撥款發放的內部期限。審計署留意到,在2020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間,基金秘書處處理了289宗撥款發放申請,當中有50宗(17%)申請,基金秘書處在完成資料核實程序後的15至60天(平均為26天)才發放撥款予獲資助者,未能符合14個曆日的期限。

審計署建議,環保署應採取措施,盡早完成處理回收基金的申請,包括密切監察處理回收基金申請的進度,並主動跟進申請者的情況,協助申請者更了解申請資助所須的要求,並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請書。此外,署方應查明回收基金標準計劃收到的申請數目偏低的原因,並加強措施,向合資格的申請者推廣回收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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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穎津